![廣東消防產品流向平臺使用協議]()
《廣東消防產品流向信息服務平臺》
使用協議
廣東消防產品流向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為廣東省公安廳消防局主辦。用戶在使用本服務平臺前,須仔細閱讀以下協議條款,點擊“已閱并同意協議”按鈕即視為接受本協議。
本協議所稱的用戶是指完全同意所有條款并成功完成注冊或未經注冊而使用服務平臺的用戶。
1、用戶注冊
用戶應如實填寫企業信息及產品信息,并對所填寫信息負完全責任。
2、注冊驗證
(1)生產企業用戶
在完成網上注冊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須向廣東省公安廳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提供下列資料的復印件(加蓋公章)進行核對,并簽訂服務平臺使用協議。
l 申請表;
l 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l 有效的消防產品市場準入證明(強制性認證證書、型式認可證書、型式檢驗報告)。
對用戶提交資料的核對時間為五個工作日;
(2)銷售企業用戶
銷售企業在完成網上注冊后,須經相關生產企業或有授權的銷售企業確認是否為該企業的銷售單位,審批通過后聯系服務平臺領取U-key數字證書。領取U-key數字證書時須提交以下銷售企業資料的復印件(加蓋公章)并簽訂服務平臺使用協議。
l 申請表;
l 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用戶數字證書和安全
用戶經注冊、驗證后,便成為服務平臺的合法用戶。為確保用戶身份及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統一使用具備電子認證服務資質單位提供的U-Key數字證書登陸服務平臺。數字證書的使用按照省物價局核準的標準收取用戶數字證書服務費600元/年和U-Key硬件工本費150元。企業用戶須按期繳交數字證書服務費方可享受電子認證服務。
用戶對使用數字證書所進行的一切活動負完全責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服務平臺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由于數字證書發證機構CA的原因,造成平臺企業無法履行合同或證書無法使用,否則數字證書發證機構CA訂戶數字證書一經申請,不辦理退證、退款手續。
4、用戶權利與義務
l 用戶可在服務平臺發布、更新企業信息、產品信息、企業資質、企業動態等相關信息;
l 用戶可在服務平臺查詢和管理本企業銷售的產品流向信息及下一級代理企業信息;
l 為用戶的產品流向信息提供網上確認服務;
l 用戶有權向服務平臺管理部門提出服務平臺修改與完善的建議;
l 生產企業用戶在產品證書或檢驗報告被撤銷、暫?;蚱髽I申請注銷時,應在24小時內報告服務平臺管理部門,由于不及時報告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用戶承擔全部所有責任;
l 用戶須對提供的企業信息、產品信息、產品流向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5、協議的變更和修改
此協議在必要時將進行更新,每次改動都會在服務平臺立刻發布,并于10日后生效。用戶如果不同意協議的修改,可以主動取消已經獲得的網絡服務;如果用戶繼續享用網絡服務,則視為用戶已經接受協議的修改。
6、終止用戶服務規定
(1)用戶應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規:
用戶同意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有關計算機及互聯網規定的法律和法規。在任何情況下,服務平臺管理部門有證據證明用戶的行為可能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可在任何時候,不經事先通知終止向該用戶提供服務。用戶應了解國際互聯網的無國界性,應特別注意遵守當地所有有關的法律和法規。
(2)對用戶信息的存儲和限制
服務平臺不對用戶所發布信息的刪除或儲存失敗負責。服務平臺管理部門有權判斷用戶的行為是否符合服務平臺協議規定的權利,如有證據證明用戶違背了協議的規定,有權中斷向其提供網絡服務。
(3)禁止用戶從事以下行為:
l 上載、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任何非法、有害、脅迫、騷擾、侵害、中傷、粗俗、猥褻、誹謗、淫穢、侵害他人因隱私、種族歧視或其他另人不快的包括但不限于資訊、資料、文字、軟件、音樂、照片、圖形、信息、視頻或其他資料(以下簡稱內容)。
l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l 冒充任何人或機構,或以虛偽不實的方式謊稱或使人誤認為與任何人或任何機構有關。
l 偽造標題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識別資料,使人誤認為該內容為服務平臺所傳送。
l 將無權傳送的內容(例如內部資料、機密資料)進行上載、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以其他方式傳送。
l 將侵犯任何人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專屬權利之內容加以上載、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以其他方式傳送。
l 將廣告函件、促銷資料、"垃圾郵件"等,加以上載、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以其他方式傳送。供前述目的使用的專用區域除外。
l 將有關干擾、破壞或限制任何計算機軟件、硬件或通訊設備功能的軟件病毒或其他計算機代碼、檔案和程序之資料,加以上載、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以其他方式傳送。
l 干擾或破壞本服務或與本服務相連的服務器和網絡,或不遵守本服務網絡使用之規定。
l 故意或非故意違反任何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條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
l 跟蹤或以其他方式騷擾他人。 用戶對經由本服務平臺上載、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的內容負全部責任,對于經由本服務平臺而傳送的內容,服務平臺不保證前述內容的正確性、完整性或品質。用戶在接受本服務時,有可能會接觸到令人不快、不適當或令人厭惡的內容。在任何情況下,服務平臺均不對任何內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內容發生任何錯誤或紕漏以及衍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服務平臺有權(但無義務)自行拒絕或刪除經由本服務平臺提供的任何內容。用戶使用上述內容,應自行承擔風險。
(4)其他應當終止的行為。
7、服務平臺免責聲明
(1)用戶經由本服務平臺與其它企業進行通訊聯系或商業往來,完全屬于用戶與其它企業之間的行為,與服務平臺沒有任何關系,對于前述交易或前述其它企業因本服務平臺所產生之任何損害或損失,服務平臺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服務平臺管理部門沒有義務對廣告及其它企業進行甄別或審查,對于任何包含、經由或連接、下載或從任何與有關本服務平臺所獲得的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對于用戶經本服務平臺上的廣告、展示而購買、取得的任何產品,服務平臺管理部門不負保證責任。
(3)本服務平臺可能會提供與其他國際互聯網網站或資源進行鏈接。對于前述網站或資源是否可以利用,服務平臺不予擔保。因使用或依賴上述網站或資源所生的損失或損害,服務平臺也不負擔任何責任。
(4) 服務平臺不保證(包括但不限于):
l 適合用戶的使用要求;
l 不受干擾,及時、安全、可靠或不出現錯誤;
(5) 用戶使用經由本服務平臺下載的或取得的任何資料,其風險自行負擔;因該使用而導致用戶電腦系統損壞或資料流失,用戶應負完全責任;
(6) 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平臺造成的利潤、商業信譽、資料損失或其他有形或無形損失,服務平臺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責任。
8、服務平臺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
(1)服務平臺對所使用的軟件包含受知識產權或其他法律保護的資料享有相應的權利;
(2)經由本服務平臺傳送的信息內容,受到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護;未經服務平臺明示授權許可,用戶不得進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
(3)用戶對本服務平臺所使用的軟件有非專屬性使用權,但自己不得或許可任何第三方復制、修改、出售或衍生產品。
9、通知
服務平臺向用戶發出的通知,采用電子郵件或頁面公告或常規信件的形式。協議的修改或其他事項變更時,服務平臺將會以上述形式進行通知。
10、法律的適用和管轄
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發生的爭議由服務平臺管理部門所在地仲裁委員會裁決,其裁決為終局裁決。本協議因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相抵觸而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11、廣東省公安廳消防局對本協議具有最終解釋權。
主辦單位: 用戶(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