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鋰離子電池工廠設計標準 GB51377-2019 要求,鋰離子電池工廠應設置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的有關規定。
一、 鋰離子電池廠房中的低濕工藝區域,宜在房間外安裝室內消火栓。
二、占地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²的單、多層鋰離子電池生產廠房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鋰離子電池工廠設置的自動滅火系統宜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的有關規定;
2 對采用高架堆垛形式的分容、化成工藝區域,宜采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
3 干燥房宜采用預作用自動滅火系統,且宜采用氣體試壓;
4 鋰離子電池工廠使用的高架倉庫,其固定滅火設施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的有關規定;
5 電解液倉庫宜采用泡沫滅火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