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應急照明”是指火災時的疏散照明和備用照明。對于疏散照明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消防應急照明燈不是照明燈,而是消防應急設備,以供人員應急疏散,緊急逃生,以及配合相關救援活動開展使用。
在多項試驗和火災證明,單、多層建筑和部分高層建筑著火時,人員一般能在10min以內疏散完畢。
有些地方,比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應小于1.5h;
2、醫療建筑、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應少于1.0h;
3、其他建筑,不應少于0.5h。
因此消防應急燈統一標準為大于都等于90分鐘,是比較合理的。出了特定場所,比如城市交通隧道一二類場所,需要應急燈2小時以上,因此需要購置應急照明時間更長的應急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