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等公眾聚集場所需要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消防開業檢查,并開業前或者開業前,由單位負責人應向公安消防機構消防安全檢查申請,并申報以下材料:
1、《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2、建審、驗收意見書復印件
3、滅火疏散預案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消防安全責任人備案書
6、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合格證
7、房屋承包租賃合同書復印件
8、滅火器材的配置圖
9、場所的平面圖
10、電氣線路圖
11、國家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報告》
12、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二、受理及審核單位提供的申報材料齊全后,公安消防機構予以受理,在收到《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及資料后4個工作日內派員前往檢查,檢查后3個工作日內簽發《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